公告訂定「食品原料『雞冠萃取物(含透明質酸鈉)』及『流行鏈球菌發酵物(含透明質酸鈉)』之使用限制」

2017-07-14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7月13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0712號
 
主旨:公告訂定「食品原料『雞冠萃取物(含透明質酸鈉)』『流行鏈球菌發酵物(含透明質酸鈉)』之使用限制」。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之一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使用原料「雞冠萃取物(含透明質酸鈉)」及「流行鏈球菌發酵物(含透明質酸鈉)」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  「雞冠萃取物(含透明質酸鈉)」:
1.     雞冠萃取物以雞冠為原料,經酵素水解,並以氯化鈉沉澱而得。
2.     雞冠萃取物之透明質酸鈉(Sodium hyaluronate)含量為80%以下。
3.     雞冠萃取物之每日使用量為80毫克以下。

(二)  「流行鏈球菌發酵物(含透明質酸鈉)」:
1.     流行鏈球菌發酵物為使用不產生溶血毒素之流行鏈球菌(Streptococcus equi subsp. zooepidemicus或稱Streptococcus zooepidemicus),
        經培養後去除菌體製成。
2.     流行鏈球菌發酵物之透明質酸鈉(Sodium hyaluronate)含量為87%以上。
3.     流行鏈球菌發酵物之透明質酸鈉(Sodium hyaluronate)分子式為(C14H20NNaO11)n,n為200至10000,分子量為8.02×104至4.01×106。
4.     流行鏈球菌發酵物之每日使用量為80毫克以下。

二、實施日期:自公告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