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績效評估
本公司112年2月20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明訂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每年至少
應執行一次、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經執行112年董事會
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自評,評估結果均屬良好,整體狀況尚屬有效運作,評估結果已提送113.01.23日
董事會報告。

112年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

評估
週期
評估期間
評估範圍
評估方式
評估內容

每年執行一次

112.01.01~ 112.12.31

整體董事會

董事會內部自評「董事會績效評估自評問卷」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等五大面向,共計45項評估指標。

每年執行一次

112.01.01~ 112.12.31

個別董事成員

董事成員自評「董事成員績效評估自評問卷」

對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職責認知、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等六大面向,共計24項評估指標。

每年執行一次

112.01.01~ 112.12.31

功能性委員
  • 審計委員會
  • 薪資報酬委員會

各功能性委員會內部自評「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自評問卷」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內部控制等五大面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