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王子製藥股份有限公司除依據中華民國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其他相關法規外,並制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誠信經營守則」、「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及「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做為建置有效公司治理架構之遵循依據。

本公司董事會為健全經營決策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的執行力,增設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協助董事會履其監督之責。另設有內部稽核單位,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 公司治理原則

本公司執行公司治理制度以保障股東權益為最大目標,並公平對待所有股東,確保股東對公司重大事項享有充分知悉,參與、決定等權利之公司治理制度。

本公司建立公司治理制度,除遵守法令及章程之規定外,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保障股東權益。

二、強化董事會職能。

三、發揮審計委員會功能。

四、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

五、提昇資訊透明度。

 

  • 公司治理主管

本公司於2023年4月14日由董事會任命金盈如經理為公司治理主管,為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之最高主管,職權範圍包括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等。

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具備公開發行公司內部稽核主管職務經驗達三年以上,符合公司治理主管之資格條件。